根据保定市莲池区医保中心的通知,为了保证参保大学生及研究生(以下简称参保学生),按时完成门诊大病鉴定,希望参保学生按照校医院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
一、门诊大病:
恶性肿瘤放化疗(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脏器移植抗排异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申报需要材料: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原始病历复印件;如为门诊病历需提供相应就诊证据(挂号、交费依据和检查检验报告等)和至少两个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填写附表4: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连同申报申报材料一并交到校医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24日。
五、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电话:
校医院 马老师 5910476 5910752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