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莲池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莲池区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定市莲池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医保字【2019】2号文件的规定,2020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只限保定市莲池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或者医疗救助基金等按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贫困大学生所在学校在统一参保时,应回户籍地参保。(解释:户口转到学校的也要回户籍地参保,若在学校参保,不享受贫困待遇)
一、2020年医保政策如下:
1.保障范围
参加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大学生门诊统筹立足高校所属医疗机构,建立门诊统筹基金,解决大学生门诊治疗费用问题。为保证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的连续性,当年参保缴费的大学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及住院报销待遇。
2.报销政策
大学生门诊统筹起付标准金为每人每年100元,起付标准金以上符合门诊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原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计算),用于门诊统筹所需基金。
校医院承担大学生门诊就医服务,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内的合规医疗费用,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大学生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
当年入学的参保大学生在9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门诊费用(校医院)和住院费用,在次年1月上旬将有关材料提交校医院208房间,过期不补办。
门诊慢性病、住院支付标准及待遇请参照保人社发(2016)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参保缴费流程
从今年开始,实行微信缴费。操作流程:缴费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界面左下角“办税服务厅”,进入“办税服务厅”界面后,点击左侧“社保缴纳”,再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根据缴费人自身情况,选择“城乡医保自主缴费”,按照界面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金额,确认缴费。(注意:身份证末位X必须大写)
三、2020年度个人缴费金额:250元/人/年。
四、缴费日期: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