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及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三次补偿代偿资金的报告;
(二)2019年本专科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三)2019年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四)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次补偿代偿资金的报告;
(五)2020年本专科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六)2020年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