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院系部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推荐法学院辅导员孙萌一同志参加“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电话:59112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