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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
摘要:

设办公室、函授与自学考试教学管理中心、教学研究部、培训一部、培训二部。

(一)办公室

1.负责本部门的印章管理、考勤管理、文档管理、物品领发、资产管理、会务接待等内勤工作。

2.负责本部门文件的起草拟制、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对内上传下达、对外宣传联络和受理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党员活动室、会议资料室等办公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

5.负责日常教学和培训的服务保障事务管理。

6.负责校园网本单位网页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函授与自学考试教学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函授、自学考试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函授、自学考试的生源调查与组织,做好成人高考的录取工作。

3.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开展监所管理的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等工作。

4.做好省外各辅导总站及在校自考生的助学辅导工作,组织各辅导总站和本校学生积极报考,并做好毕业论文指导和成绩评定工作。

5.做好函授学生入学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函授学生面授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考务管理、毕业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辅导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学士学位论文的查重和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研究部

1.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研的组织、研究和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学院有关教学、教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函授、自学考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材的选用与管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的填报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各院系(部、中心)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5.负责师资库的建立和教学团队建设。

6.负责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监控。

7.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对外交流、教学成果评奖和课程评估等工作。

(四)培训一部

1.按照司法部确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积极承担相应计划内培训任务。

2.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学员管理、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负责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4.负责计划内培训项目经费预算、结算工作。

5.建立结业学员信息库,整理、归档培训项目资料,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及培训学员的跟踪反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培训二部

1.负责开展经校领导批准,司法部、人社部备案的计划外培训工作。

2.负责法律职业统一职前培训工作。

3.负责拟订计划外培训年度计划及培训方案,编制和修订培训标准,建立培训评价体系。

4.负责计划外培训的宣传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洽谈合作,开拓培训市场,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负责计划外培训项目经费预算、结算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