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倡议书
各党总支、支部及广大党员: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院广大师生员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同全国人民一道心系灾区,共克时艰,纷纷解囊相助,连日来共向灾区人民捐款近17万元。5月18日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中组部号召,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学院组织处鼓励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为灾区群众克服困难、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新贡献。
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将由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将由学院党委组织处出具收据。愿意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可以直接交至中央组织部,也可交至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学院组织处。
中组部联系电话:010-58586789 58588892
学院组织处电话:5910301 5910302
二00八年五月廿一日